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襄阳市枣阳市金安特化工有限公司泛内酯、氰化钠、羟基乙腈、甘氨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工程概况:
枣阳市金安特化工有限公司在枣阳市化工工业园内共征地260.55亩,分两期投资建设泛内酯、氰化钠、羟基乙腈、甘氨酸生产项目。一期建设泛内酯6000吨/年、氰化钠(溶液折纯)15000吨/年生产线各一条,并建设办公楼、仓库、食堂等相关配套设施;二期建设泛内酯3000吨/年、氰化钠(溶液折纯)12000吨/年、羟基乙腈10000吨/年、甘氨酸10000吨/年生产线各一条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:
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:枣阳市金安特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人及电话:王总 0710-3150308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胡工 0710-3069851
电子邮箱:rong_4891@163.com (注明“枣阳市金安特项目”)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
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。
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
附件1、公众参与调查样表.docx